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意见
天 职 业 字 202513258 号
目 录
关于对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业字202513258 号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龙控股”)委托,在审计了欣龙
控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由欣龙控股
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
査。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欣龙控股编制
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 釆用适当的
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欣龙控股管理
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欣龙控股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
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对财
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欣龙控股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核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査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査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欣龙控股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要
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欣龙控股 2024 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金额。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欣龙控股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
为欣龙控股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欣龙控股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
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磊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亮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522,977,748.84 591,117,705.5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775,072.07 3,358,619.3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53% 0.5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2,775,072.07 3,358,619.38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 入、租赁收 入、租赁收
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 入、废品收 入、废品收
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入、加工费 入、加工费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收入、电费 收入、电费
收入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775,072.07 3,358,619.3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
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520,202,676.77 587,759,086.12
本表于 2025 年 4 月 1 日经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于春山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代晓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