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的经营发
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光水,196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山东鉴鑫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次,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本人对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
况。
本人任期内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 202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结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审议了 2023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切实地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
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审议了公司年度经营规
划及目标,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选
举第十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召开 1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切实地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
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计机构等事项开展前置阶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
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行现场办公和考察,满足年度内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的要求,本着
勤勉尽责,对公司、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积极配
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有效配合
了本人的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及 2024 年定期报告与会计师
事务所及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审计相关问题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交流,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
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任职期间内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现场调研、电话沟通
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
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
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报
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
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
在详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
断,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和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
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张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