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2 18: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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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
要求, 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会会议过程、股
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
监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
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
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4)《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监事会议事规则》
  (10)《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
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的 3 次会议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
开,并由全体监事亲自参与会议。此外,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
(现场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对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2024 年重点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公司未
弥补亏损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
制、计提减值、并购基金风险处理进展情况、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进
行全面监督,监事会在总结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后,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
议案内容无异议。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均能得到履行,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时,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深交
所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情况。
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公司
将部分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
相应追溯调整相关定期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数据。公司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会
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
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公司监事会通过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沟通、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审
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监事会要
求公司管理团队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对公
司资产的有效性和效益进行自查,厘清资产边界,优化资源配置,加
强资产管理。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议案》,对公司未弥补亏损的具体金额及产生的原因进行
了充分了解,并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弥补亏损。由于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4 年度不实施现金或股利分配,亦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予以披
露。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
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基本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
需求,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障措施。
                            《公
司 2023 年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对公司内部控制比较全面的总结。监事会对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备。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资产减值的计提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
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客观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公司 2016 年参与投资设立的深圳前海红棉基金健康产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因投资项目面临损失风险,同时,该基金的对外投资
项目由公司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目前公司已
收回投资本金,尚待基金追缴收益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后进
行清算分配。2024 年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因前述担保责任对公
司提起了侵权责任诉讼。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该基金及诉讼事项的后续
进展。
  公司在 2024 年度的重大经营活动中,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泄露的
情形,也未有损害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四、监事会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目标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公司发展的内在要求,监事会要在提高公司
质量的过程中积极发挥作用。同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真实准确反
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常
规事项保持监督和检查,也对持续进展中的重要事项给予重点关注。
  在 2025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依法对董事会运作情况及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架构,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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