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2 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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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该额度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
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相关投资品种不涉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
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该授权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六)实施程序及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品,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地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的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
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
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
资金安全。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资金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一致认
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资金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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