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1 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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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
  (上午 8:00-11:30,下午 13:3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浙江东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车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车磊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车磊,男,1970 年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温州禾立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任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的利益关系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车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符合征集资格的说明
     征集人车磊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
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日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
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6)、《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车磊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出席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的表决意见均为同意。
   车磊先生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取得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公司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延续
性和有效性,促使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该等事项实施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
标,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的提升,能够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奠定坚实
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
  收件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7-88812155
  联系传真:0577-88842287
  邮政编码:325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车磊
附件: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车磊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
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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