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洪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 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 2024 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
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严洪,男,1974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西南财经
大学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和南宁
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广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平安银行现代农业事业部副总裁,平安信托列席执委、高级董事
总经理(SMD)、高级决策委员会委员、四川区域总裁。曾任红
旗连锁( 002697.SZ )、帝欧家居( 002798.SZ)、钒钛股份
(000629.SZ)、成都燃气(603053.SH)、富森美(002818.SZ)
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
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本年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次 出席股东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大会次数
严洪 9 9 0 0 4
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本人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第七、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七、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的议案;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
险的议案;3、2023 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
配方案的议案;4、2021-2023 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评价结
果方案的议案。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
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10、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1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12、公司
所的议案;14、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出席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
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
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
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回复投资者在各类渠道提出的问题;敦促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业
绩说明会,稳定投资者信心;建议公司优化沟通渠道,针对不同
的对象,采用最合适的沟通方式。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入公司生产
现场调研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合计不少于 15 天。
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
情况,平时通过电话和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
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每次沟通交流中给本人详细
讲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均提交了详细的会
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存在的应
当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
议案》《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
行了事前审核,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议,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
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
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
季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
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并提出建设
性意见。
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审核了《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
后,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
度,对控股分(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较为
有效控制了生产经营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
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了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能独
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提供了较好
的审计服务,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较好的
独立性、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因此同
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人同意董事会聘任单志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本人同意聘任单志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人认
为:此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总监的议案;2、选举张金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3、选举尼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选举布琼次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5、选举单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1)选举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2)选举王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选举邓
昭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5)选举严洪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通过对上述事项各方面情况的了解,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事宜,本
人为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
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
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
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4 年,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来,本人将
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
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严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