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14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
议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
究所(以下简称“七一八所”)、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科技”)
购买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派瑞”)100%股权、大宗气体资产
(半导体产业大宗气体制备首台套样机 1 台(套)和 3 项大宗气体制备知识产
权)及其他实物资产(与特气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 339 台(套)(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4)。
案,具体详见公司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
船特气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派瑞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69.17%的股权;七一八所持有派瑞科
技 100%的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已取得国资主管部门及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备案已完成。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与派瑞科技签
订《中船特气与派瑞科技之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42,039,800 元
购买派瑞科技持有的淮安派瑞 100%股权,以人民币 64,496,600 元(含税)购买
半导体产业大宗气体制备首台套样机 1 台(套),以人民币 37,800,800 元(含
税)购买 339 台(套)特气业务相关机器设备;公司与七一八所签订《中船特气
与七一八所之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27,845,800 元(含税)购买七一
八所所持有的 3 项大宗气体制备知识产权。本次交易价格合计人民币
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淮安市淮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淮安派瑞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更。淮安派瑞的大宗现场制气业务将与公司现有电子特种气体业务
形成良好的产业互补,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的产业链延伸与布局。
本次交易 购买的与特气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 339 台(套)均为前期租用七一
八所的设备,其中多数为定制化设备,制作周期较长。通过购买这些设备,一方
面大大缩短研发项目、产业化项目中采购新机器设备的时间,有效加快研发项目
和产能建设的进度,抢占市场先机;另一方面,从成本效益角度考量,购买这些
设备可以有效节约成本,提升公司效益。同时,购买资产将增加公司的固定资产
规模,相应增加折旧费用等,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及淮安派瑞未来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
等多方面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