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议案的专项说明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阅读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编制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
下简称“议案”)
,基于议案所提供的信息,我们没有注意到议案中关
于会计政策的相关说明及分析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
〔2024〕24 号)的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我们并未对议案所载
信息执行任何鉴证程序。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提出会计政策变更议案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