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 海越能源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31 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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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 海越      公告编号:2025-01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因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中
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
因碳酸锂业务、油品贸易业务、煤炭贸易业务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十
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
报告预约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和 10 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
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
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
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根据以上规则,同时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中审众环的最新工作进展,公司将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公
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中审众环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
计报告》,主要涉及大额采购与资金占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年度审
计报告》,所涉事项当前消除进展情况如下:
  因投资建设电解质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公司前期存在电解质的大额采购与
储备情形。当前,公司就电解质供应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合理性正开展进一
步的自查与核实工作,并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就电解质原材料及碳酸锂产成
品等存货开展进一步的盘点。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
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中审众环仍未获取充分证据,确认供应价格与市场
价格之间的差额利润是否合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证明期末账面存货的存在
和准确性。
邦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邦业”)、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与上海邦业为同一实控人所控制)。截至本公告日,尚余 1.59 亿元应收
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得知相关事项后,第一时间启动了对上海邦业实控人的追
偿,并完成对其所持上海浥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房屋等相关资产
的质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已披露的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中对上述应收款
项计提了减值准备,预计影响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约 0.78 亿元。当前,公
司正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应收账款确认与抵押资产价值开展进一步审
计程序。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
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中审众环仍未获取充分证据,确认应收油品贸易款
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前期,公司与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银”)进
行煤炭贸易业务,形成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账面余额 1.42 亿元,已计提跌
价 0.30 亿元,账面价值 1.13 亿元。经自查,公司与神银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
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退回煤炭、神银应退还款项 1.29 亿元,以上债权
附有 133 套房产作为抵押。根据嘉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嘉瑞评报字
(2024)第 0200 号评估报告,抵押物估值约为 2 亿元。2024 年 12 月,根据陕
西省高院终审判决,公司已取得如上抵押物的处置权。2025 年 2 月,法院已经
完成该部分资产的查封流程,当前,公司拟于近期按照法院相关流程,开始房
产评估、拍卖或房产过户程序。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
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债权的性质、预计回收时间以及对财务报表的
影响尚待评估。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
性情况说明》,中审众环提请公司尽快就前述事项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以便其
尽快核实前述事项是否得到消除。因前述事项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二、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57),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前期,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已与中审众环会计师召开了第
一次年报工作沟通会,就 2024 年度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等进行
了充分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审众环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继续
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进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若公司 2024 年年报披露后不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关
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事项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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