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高永岗)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本人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4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
同时,本人在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共20余次。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和材料进
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了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董事薪
酬管理制度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专门委员会开展积极沟通,并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均出具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多次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等议案及报告。同时,本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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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认真听取公司关于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的报告,并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间的重点沟通事项做出提示。本人强调,内部
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有
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要持续推动内部审计工
作走深走实。
(二)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董
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论证
探讨。本人认为,虽然当前锂电正极材料行业处于调整期,但是展望未来锂电正
极材料仍然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在技术研发、客户开拓、生
产制造等领域保持了业内领先水平。本人建议公司积极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强
化与 LG、SK 等国际客户的战略合作,加快推动当升科技欧洲生产基地建设进
度,不断提升公司国际化水平。同时,针对磷酸(锰)铁锂市场快速发展的态势,
公司要积极开发、绑定主流电池企业,提升市场占有率并通过规模化经营、生产
工艺革新持续增强磷酸(锰)铁锂业务的盈利能力,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
实基础。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讨论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等一系列方案和制度。本人认为,技术创新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
竞争力,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才能更好激发研发和管
理人员积极性与创造力,持续巩固公司竞争优势,为公司穿越市场周期、长期领
跑行业奠定坚实基础。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外,还现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经营总结会,实地参观、调研公司,与董事会成员、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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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技术产品研发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了解
公司重点项目进展、产品研发进度等相关事项的基础上,对下一步重点工作的开
展和推进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保
持充分的独立性,就公司对外投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与公司管理
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面对的经营风险,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客观、
公正的意见,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完成 2024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股东及市场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加强自身学习,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本人积极学习《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法规的理解。同时,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指导文件的要求,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发表真实、独立的意见。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永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