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任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
“上市公司”或“公司”)
委托,担任希荻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之
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陶木楠 康 攀 钱 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