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
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
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
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投入
均普智能制造生
期)
工业数字化产品
技术升级应用及
医疗机器人研发
项目
合计 75,678.02 75,000.00 64,300.01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均普智
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对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
日 期 延 长 至 2025 年 3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首次调整后预计 此次变更后预计
序 原计划预计可达
项目名称 可达到使用状态 达到可使用状态
号 到使用状态日期
日期 日期
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
地项目(一期)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
人研发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该项目主体建设已完成,但部分厂房及办公楼装修进度未达预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6年3月。
一方面,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较为审慎,公司募集资金拟在新一代工
业软件上加强投入,相关领域技术迭代更新较快,公司需要较长的论证周期,
以便研发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需要并能够保证具有较高壁垒的关键技术和产品;
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投入医疗相关的项目,医疗客户的准入门槛高、工艺验证
时间长。基于整体项目规划考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分析如下:
在医疗领域,全球市场保持强劲的增长态势。其中,胰岛素注射笔、注射
器与吸入器细分领域近年来呈现较快增长,未来存在一定市场发展空间。医疗
客户的准入门槛高、工艺验证时间长,单家客户的供应商准入需花费较长时
间。目前公司已布局医疗领域多年,尤其是在胰岛素注射笔、体外检测等领
域,积累了一批核心客户,预计在未来有较为良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工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
目”的投入,根据行业及市场前沿需求进行研发的策略,坚持新产品新产线智
能化、柔性化生产,满足客户线体改造等设备更新需求,在公司深耕的智能装
备领域加强研发投入。
公司现有技术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了坚实基础,在智能装备领域,公司已系
统掌握了高精度传感与机器视觉技术,强化新能源三电系统检测能力;精密组
件方向突破微米级控制、动态光学补偿及异材焊接工艺,支撑医疗、光学及新
能源高端制造需求;同步整合智能分析平台与具身智能系统,聚焦 AI 辅助工具
链研发,融合大型语言模型与自动化脚本工程技术,通过 LLM 技术赋能产线开
发与柔性装配,驱动制造效率与自主化水平升级,可实现新产品新产线智能
化、柔性化生产。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募投项目“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
机器人研发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
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
行适时安排。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
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实
际经营情况,相关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