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
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10GW 超高效 N 型光
伏电池及组件”项目补充协议书》相关条款,旭合科技于近日收到中新苏滁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款人民币 21,462,209.00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5.10%,补助形式为现金。上述补贴款系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旭合科技已收到该笔款项并确认为递延收益,目前该笔
政府补助具有可持续性。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属于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款旭合科技计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
计入损益(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旭合科技主要机器设备的使用期为 10 年)。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
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
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