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首旅酒店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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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首旅酒店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1364 号
北京首旅酒店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首旅酒店 (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首旅酒店”)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首旅酒店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 26 号)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 办理》的要求,首旅酒店编制了汇 总
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汇总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
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首旅酒店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
否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财务信息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首旅酒店提供的
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
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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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关千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364号
根据我们所执行的程序, 我们没有注慈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
审计首旅酒店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首旅酒店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
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首旅酒店为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
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衾针师事务所 'I伴劫翱音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文辉
中国北京
附件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