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 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30 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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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陆巧英、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陆巧
英、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
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76,5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2%。
称“苏州春雨欣”),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雨欣持
有公司股份 5,454,5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陆巧英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名下直接持有的股份。拟减持股份
的数量:不超过 1,900,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2)苏州春雨欣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950,2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至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履行承诺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陆巧英女士、苏州春雨欣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所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息、除权行为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行为的,
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人/本企业在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规则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有关规
定、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陆巧英女士、苏州春雨欣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
违背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截至目前,
上市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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