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30 16: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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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5〕3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警示函的内容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
  经查,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
规行为:
损 1,450 万元至 1,980 万元,未披露营业收入情况。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披
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预计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8,925 万元至 9,420
万元,净利润为亏损 1,720 万元至 2,220 万元,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披露的《2024 年度业绩预告》未预
计 2024 年度收入低于一亿元且亏损的情形,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汇金科技董事长陈喆、总经理马德桃、财务总监孙玉玲、董事会秘书李佳星
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规定,我局决定对汇金科技及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
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
的要求,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广
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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