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30 16: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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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5-011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3 号量子银座 7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总结 2024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5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的《2025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状态及资金需求、公司发展阶段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并将该预案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
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
取薪酬和津贴。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3 票。
  所有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事项均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意公司编制的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智算(宿迁)、北京开普
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与用途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向子公司智算(宿迁)提供总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向北京开普提供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大数据服务平
台升级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作废因考核原因不得归属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及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的已授予尚未归属股份合计 57,480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考核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
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因考核原因不得归属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部
分股份合计 871,800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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