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7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珠
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编制《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以目前总股
本 129,317,000 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931,700.00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
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和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
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
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审议前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于全体董事均为关
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9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审议前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关联董事冯志峰、刘广红、孙统帅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
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
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
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
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
有保本约定,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减少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减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减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后的
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减少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定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