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13360_A04号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
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28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
审字第70013360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北京
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
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北京金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
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13360_A04号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宇虹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帅
中国 北京 2025 年 3 月 28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