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以邮件
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监事 3 名,实际
参加会议的监事 3 名,陈少庭监事、刘锦琼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唐嘉盛监事通过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少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
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事项。
(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并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不含增值税)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不含增
值税)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
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除外。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有 2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7,600 股,回购价格为 9.4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
次公司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721 名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
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2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第一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2,316.2662 万股解除限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万容科技业绩补偿款支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方支付业绩补偿款,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以铜为主的金属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
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控股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融资互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根据监事在公司
担任的相应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发放。
关联监事陈少庭、刘锦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