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255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说明 1-2
二、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 1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
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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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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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及 财 务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存 款 、 贷 款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2558 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广晟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并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5】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就广晟有色编制的 2024 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广晟有色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广晟
有色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广晟有色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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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5】0011002558 号专项说明
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
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广晟有色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
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世茂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碧玉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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