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2024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
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
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
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且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
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
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24 年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告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确保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编制的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核。
三、总结评价
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并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
计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
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
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
工作。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