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4 页
三、附件……………………………………………………………第 15—1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361 号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道通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道通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道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道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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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道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道通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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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
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36 元,共计
募集资金 121,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779.34 万元(其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
款为 496.9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3,020.6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3,592.6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109,924.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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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费用 1,533.18 万元(其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为 86.7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66.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5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9,924.94
项目投入 B1 55,233.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46,537.34
利息收入净额 B3 4,943.89
项目投入 C1 12,078.56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345.75
利息收入净额 C3 99.00
项目投入 D1=B1+C1 67,312.1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46,883.09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5,042.8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772.5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72.58
差异 G=E-F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6,187.37
项目投入 B1 90,821.7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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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净额 B3 1,165.69
项目投入 C1 7,438.39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121.59
利息收入净额 C3 269.11
项目投入 D1=B1+C1 98,260.0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121.59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434.8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9,240.4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240.49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对于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2月10
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于2020年4月24
日会同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后于2024年2月27日会同深圳市道通合创数字能源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于2020年11月27日会同深圳市道通合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更名为深圳市
道通合创数字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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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2年6月
月1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
年6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22年6月27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于2024年12月26日会同西安道通科技有限
公司、湖南省道通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86021110000134313 7,725,759.84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747173263891 2024 年注销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770575006231 2024 年注销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761473509498 2024 年注销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764075041418 2024 年注销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79040078801900000700 2024 年注销
合 计 7,725,759.8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 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深圳分行 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深圳龙华支行 户
中信银行深圳市民中心 8110301012200629953 100.76 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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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支行 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深圳南山科创支行 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深圳南山科创支行 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753675908916 2024 年注销
合 计 292,404,927.3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和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如下:
修信息技术研发,提高维修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汽车后市场维修技术进步;道通科技
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系依托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结合 EV 维修工具链,打造新能
源的完整生态链,提供新能源充放电系统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两个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覆盖
汽车全领域,增加本公司产品多样性提升市场渗透率,加强本公司品牌效果,为本公司的健
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天然优势,通过数据服务能够进一步加强与产业链各相关企业的合作与服务,增强公司在行
业内的影响力,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拓展奠定基础。
诊断产品进行升级研发,同时通过新能源工具的研发填补市场空白,能够凸显公司的技术水
平和产品优势,抢占市场先机,为公司的综合性业务增长带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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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研发项 是 12,769.38 12,769.38 12,078.56 12,078.56 -690.82 94.59 2025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汽车智能诊断云
服务平台建设项 否 9,390.98 9,390.98 9,390.98 0.00 9,776.47 385.49 104.10 2022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
否 44,924.32 不适用 不适用 345.75 46,883.0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注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合 计 109,924.94 65,000.62 65,000.62 12,424.31 114,195.2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2,174.40 万元置换先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20 年 5 月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264.64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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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
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购买投资产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78,632,760.14 元(含银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该部分剩余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772.58 万元,形成原因系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尚未完成,资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金尚有节余。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1 月 24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 12,769.38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道通科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研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道通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道通
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已完成,节余资金(利息收入)17.46 万元已转出至公司基本户,对应募集资金专
户已销户。
注 1 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利息收入
注 2 2024 年超募资金投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45.75 万元,其中包含项目结余资金 17.4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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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28,000.00 126,187.37 126,187.37 7,559.98 98,381.68 -27,805.6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49,592.97 万元置换先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道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暨新一代智能维修及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943,396.23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购买投资产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29,240.49 万元,形成原因系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尚未完成。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节余资金(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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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
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
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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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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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仅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_之目的而提供文
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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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朱大为是中
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8 页 共 19 页
仅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叶楠是中国
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
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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