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8,752,317.4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各自编制了《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
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
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
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与本议案无
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按照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
法律、法规、或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本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已发行 H 股的 10%,将有利于且符合本公司及其
股东之最佳利益。董事会仅会在回购股份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的情况
下,方会做出回购 H 股行动。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认定,北京美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美卓”)不是法定的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史春宝的表妹李俊霞、表妹夫
郭福祥在美卓担任业务负责人,并未对美卓占多数控制权, 不能影响美卓的经营
决策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比照关联方披露,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支出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该事项属
于公司业务正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关联董事外的全部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告编号 2025-012)。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项决议关联董事史春宝、岳术俊、史文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
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0)。
(十)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4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评估,并编制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2024 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
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
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岳术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编制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
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
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经过管
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
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23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
的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 2025-013)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
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保障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目前与中国建设银行大兴支行、北京银行大兴支
行洽谈初步合作意向,准备认购相关结构性存款产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相
关内容的议案》
根据联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适用百
分比率(按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根据
上市规则第14章,各项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申报及公
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结构性存款认购协议
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香港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