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沈翎、熊少希、田卫星、吴宪、何洪涛出具的独立
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沈翎、熊
少希、田卫星、吴宪、何洪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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