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
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
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其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064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
额为40,526.67万元,超募资金为4,090.34万元。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40,526.67 40,526.67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
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
故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同时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
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其中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经营计划。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嘉
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
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控人员负责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部分暂
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部分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
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
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