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海讯”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
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 9:15-15: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人出席现场会议;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人员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
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
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二)。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15 号院 6 号楼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表决的提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3、4、5 为等额选举)
特别提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 1-2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3-5 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
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采用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 1-4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5
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
持股凭证原件。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在 2025 年 4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资本部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15 号院 6 号楼中科海讯,证券资本部(收);
邮编:10009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1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15 号院 6 号楼
(四)注意事项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进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15 号院 6 号楼
邮编:100095
电话:010-82492042
传真:010-82493085
邮箱:zkhx@zhongkehaixun.com
(六)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
;
(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
。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
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
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实际持股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附注:
单位印章。
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
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
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
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三: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