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转增股本。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的现金分红。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
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股东的合
法权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净
利润为-536,465,761.64 元,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060,125.94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413,048,494.2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资本公积为 2,330,702,466.33 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2,360,840,229.49 元,
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2,673,830.72 元。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
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
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30,810,423.80 30,927,806.46
回购注销总额(元) 122,522,741.8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24,060,125.94 207,127,329.98 206,512,212.05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12,673,830.72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6,806,861.3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
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
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如下: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
经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的利
润分配应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
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利益的关系,以保证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 2024 年度净
利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
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上市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情况说明
(1)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
(2)上市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
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继续优化
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四、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的说明
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注销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 7,879,276 股股份,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等事宜。公司
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83,653,713 股减
少至 975,774,437 股,注册资本由 983,653,713 元人民币减少至 975,774,437 元
人民币。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规定:“上市公司以
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
入股利支付率计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规
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本节所述现金分红金额。”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注销回购股份 7,879,276 股,该部分股份回购均价为
费等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 2024 年度现金分红。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公司力求在合法合规
前提下尽快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与利润
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
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