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铁
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云天、
曹丰、王金星及报告期内原任独立董事苏子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云天、曹丰、王金星及报告期内原任独立董事
苏子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