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致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2.05 亿元(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50,183.34 万元)。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35,481.21 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致同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
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2024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致同就审计的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严格执行,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致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二)2024 年 11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致同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2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与致同签字会计师召开第二次会议,
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
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
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