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创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物流”“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创物流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0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6,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5.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 民 币 102,133.38 万 元 , 扣 除 各项 发 行 费 用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XYZH/2019QDA20251 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实际投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状态
投入金额 入金额
已终止(见
注 1)
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 已完毕(见
津东疆堆场) 注 2)
已完毕(见
注 3)
合计 91,929.63 49,138.70
注 1:《散货船购置项目》已终止,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21,748.21 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2)。
注 2:《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预留未结工程尾款后的节余
募集资金 4,371.04 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
注 3:《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12,139.25 万元(含利息及理
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0)
截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储金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522130100100057948 已销户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 802790200109098 78,094,555.0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水路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
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
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
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航华支行 453379152318 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
行
余额合计 96,294,391.35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和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
司拟将前述两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全部完结。截至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实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进度 节余金额
入金额 际投入金额
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
购置项目(注)
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 5,152.54 4,673.65 100% 660.60
合计 9,629.44
注 1: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
案》,变更《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由建造 2 艘 10,000 吨级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变更为购买
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中创海运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 4,350 万元,建设周期为 1 年。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
注 2:项目节余金额包括了理财收益和利息。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航运市场对国内造船行业的强劲需求导致新
船交付周期较长,公司沿海运输业务箱量逐年攀升,现阶段自有船舶运力亟需
提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运力布局,充分发挥区域协同作
用,公司变更了《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由建造 2 艘 10,000 吨级沿
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变更为购买 3 艘二手(7,000-10,000 吨级)沿海运输集散两
用船,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在实施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
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审慎使用
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的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部分理
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部分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角度出发,拟
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629.44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
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本次完结项目的待支付尾款主要系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由于该等资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
公司与保荐人、开户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的结项事宜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符
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和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