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 名。
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结合公司自身项目进度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所进行的必要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拟
投入总金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龙岗宝
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新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
目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公司积极响
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及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举措,项目建
成后将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
场领先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10,000.00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投
资建设“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