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现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分别为
李建勇、罗妍、颜晓斐。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
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
自查结果显示,公司全体现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建勇、罗妍、颜晓斐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
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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