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及附属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海洋
石油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现将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
估报告如下:
一、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
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二、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与安永华明签署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的
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履职过程中,安永华明与公司就审计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资源配备等事项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对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与客观性、专业胜任能力、业务质量控制
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并对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其他情况进行了监督。
三、 总体评价
经评估,安永华明在 2024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业务素质、
质量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允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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