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9,053,333 股变更为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3%,最高成
交价为 19.6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997,816.6 元(含
交 易 费 用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3,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最高成交价为 2
含 交 易 费 用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20,0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94%,最高成交价
格为 22.61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9.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60,541.22 元
(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实际回购
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
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0)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
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920,010 股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予以
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止。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 本次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2,523,220 22.74 —— 22,523,220 23.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6,530,113 77.26 -1,920,010 74,610,103 76.81
股份性质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 本次注销后
三、总股本 99,053,333 100.00 -1,920,010 97,133,323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变更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公司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
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
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