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石网科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石网科”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山石网科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025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2,674,3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6,74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
第 110C000170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
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关于新增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2-027)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54,670.00 25,925.7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研发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322.10 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 10,515.69 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金本金 9,603.61 万元,理财收益及专
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912.08 万元;期末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 4,515.69
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 6,000.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
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0 万元(包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
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前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山石网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山石网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江 涛 李云飞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