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2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本集团”)于 2024 年 10 月-12 月期间(以下简称“本公告期间”)无新增对
外财务资助。
余额为 258,096.26 万元,其中未到期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 73,795.00 万元,
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 184,301.26 万元(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
造成)。本集团密切关注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预
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并按照财务资助相关主体实际的经营状况,对财务资助未来
的可收回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测试,计提了相关财务资助减值准备。截至 2024 年
未到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352.03 万元。
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
重大事项,并对财务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本集团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于制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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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本公告期间,
本集团无新增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类:参股 第二类:联营 第三类:开业 第四类:其他
财务资助 的自营商场项 合营家居商场 委管商场合作
目公司 项目公司 方
新增额 - - - -
合计 -
二、财务资助事项额度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分)公司向联
营合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以及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计划在 2024 年度内新增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10,500.00 万元;其中对于第二类联营合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计划资助额
度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对于第三类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计划资助额度为不超
过 10,000.00 万元。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计划资助额
资助主体 资助类型 具体被资助对象 实际发生金
度(万元)
额(万元)
联营合营家居商 广州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
公司或其控股 场项目公司 场有限公司
子(分)公司 开业委管商场合
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 10,000.00 1,340.00
作方
合计 10,500.00 1,340.00
三、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本金总余额
为 109,623.97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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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本金总余额为 258,096.26 万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5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到期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 73,795.00
万元,本集团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本金余额为 184,301.26 万元(尾数存在差异
系四舍五入造成)。本集团密切关注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本集团逾期财务资助
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0,776.07 万元,未到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5,352.03 万元。
本集团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余额中:
(1)由于部分合作的自营商场项目因工程建设进度未及预期的逾期款项为
用于投入工程建设资金产生的对应债权,及时转为对对应土地及家居商场物业的
购置款。本集团将通过对项目进度的把控与跟进、适时要求自营项目合作方根据
协议进行前述转换等方式,持续推进项目建设以达到协议约定的可转让状态并回
收相关资产;
(2)由于财务资助对象资金周转原因导致本集团未能按期回收财务资助款
项的逾期款项为 81,982.48 万元。本集团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
财务状况,加大对相关款项的催收及回收力度,并通过包括对财务资助对象相关
资产的抵押/质押、对代收的相关开业委管商场租金等费用进行抵扣等在内的多
种方式,作为公司实施相关债权回收的增信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于上
述存在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情形的财务资助对象,在相关款项收回前,本集
团不会向相关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三、其他说明
本集团已对现存的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并会对相关款项的可回收
性进行持续的跟进与评估,在判断可回收性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本集团会允许逾
期借款的存在,而不优先考虑通过重新提供借款或者对原有借款进行展期的方式
消除逾期情形,主要原因系在借款逾期的情况下,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随时发
起对借款的追偿,在财务资助对象出现偿还风险的情况下,该等情况相较于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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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借款,从债权的追偿角度公司将具有更强的主动权。
在不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等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难以预计的重大负面变动
并对财务资助对象还款能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本集团认为,除本公告
中已提及的财务资助逾期情况及对应预计难以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外,本集团其
他财务资助款项在可回收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尽管本集团评估其他财务资助款项预计不存在重大可回收性风险,但若未来
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
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并对财务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
负面影响,本集团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
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本集团也将持续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水平和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
并针对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逾期风险和可回收性风险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