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红星美凯龙
股票上市规则》
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
度在任的独立董事薛伟先生、陈善昂先生、黄建忠先生、黄志伟先生、蔡庆辉先生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薛伟先生、陈善昂先生、黄建忠先生、黄志伟先生、蔡庆辉先
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管理办法》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