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5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
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4 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 3 名监事亲自
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报告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监事会
报告书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报告,
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将此
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五、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境外年度报告、业绩公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境内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分别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
上市规则编制的 2024 年度境内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 2024 年度境外年度报告、业绩
公告,认为本公司境内外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
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终止续聘境外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自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并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