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1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65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24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为 33,044.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0〕361Z0003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984.96 万元,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 38,482.35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3,210.98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额为 1,022.59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使用以及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公司严
格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
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
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投项目
名称 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 蛋白质药物生产
有限公司厦门 592902627110508 改扩建和研发中 7.29
分行镇海支行 心建设项目
厦门特宝
中国建设银行
生物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35150198110100002502 新药研发项目 1,015.30
股份有限
厦门海沧支行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
慢性乙型肝炎临
有限公司厦门 129940100100357161 0.00
床治愈研究项目
海沧支行
合计 1,022.59
三、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
愈研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一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
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公司对募投项目“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和“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将“蛋白质药物生产
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15,940.09 万元调整为 19,940.09
万元(调增的资金来源于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为募
投项目之间的资金使用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043 号),认为: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316.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84.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210.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44%
截至期末
已变更 截至期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本 年 是否
项目,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末投入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金额与承 度 实 达到
部分变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进 度 可使用 否发生
项目 资总额 金额 诺投入金 现 的 预计
更(如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 状态日 重大变
额的差额 效益 效益
有) =(2)/(1) 期 化
(3)=(2)-(1)
蛋白质药
物生产改
扩建和研 否 15,940.09 19,940.09 19,940.09 3,617.08 20,513.32 573.23 102.87 否
发中心建
设项目
新药研发 2025 年 不适 不适
否 14,168.54 10,168.54 10,168.54 367.85 9,722.66 -445.88 95.62 否
项目 12 月 用 用
慢性乙型
肝炎临床 2025 年 不适 不适
否 2,936.00 2,936.00 2,936.00 0.03 2,975.00 39.00 101.33 否
治愈研究 12 月 用 用
项目
合计 - 33,044.63 33,044.63 33,044.63 3,984.96 33,210.98 166.35 - - - - -
详见本报告“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其他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其他情况”。
注: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实际投入大于承诺投入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 对应的 本年度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投入金额 (%)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的项目 原项目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资金总额 金额(1) (2) (3)=(2)/(1) 效益 生重大变化
蛋白质 蛋白质
药物生 药物生
产改扩 产改扩
建和研 建和研 19,940.09 19,940.09 3,617.08 20,513.32 102.87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中心 发中心
建设项 建设项
目 目
新药研 新药研
发项目 发项目
合计 - 30,108.63 30,108.63 3,984.93 30,235.98 - - - - -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为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使用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调整原因为:“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尚处于
具体募投项目) 建设中;而“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且新药研发过程容易受不确定因素的
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根据经营需求、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进展和紧迫性,将募集
资金优先支持“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由 15,940.09 万元调整为 19,940.09 万元(调增的募投资金来源于“新药研发项目”),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3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邓晓艳 阮任群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