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
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二)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9:15至2025年3月27日下午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
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因公出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董事吴凯庭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41人,代表股份443,469,24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0421%。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432,530,4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6351%。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吴凯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以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
董事吴凯庭先生代为出席;董事林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杨
明先生代为出席;监事赵超强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陈永新先生代
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9,72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562%;反对 3,737,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196,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897%;反对 3,737,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56%;弃权 4,8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9,727,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562%;反对 3,72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196,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923%;反对 3,72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843%;弃权 13,49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9,727,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562%;反对 3,73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196,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923%;反对 3,736,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20%;弃权 4,9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193,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193,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641%;反对 3,738,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729%;弃权 6,89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177,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177,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133%;反对 3,738,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729%;弃权 23,39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8%。
事宜的议案》。
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176,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176,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078%;反对 3,738,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784%;弃权 23,39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陈宓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