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7 1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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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1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说明
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方式
  (一)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
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过人力资源
部相关人员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审核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
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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