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书茂
本人作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书茂先生,1959 年 7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王先生曾任中
国农业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副院长、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理事、中
国仪器仪表学会网络与虚拟仪器分会理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设备与
维修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农机学会基础技术分会名誉主任、中国农机
化协会农机鉴定分会委员、北京农业工程学会理事、北京市顺义区政
府顾问、农业部农机化科技创新战略咨询组专家、
“科创中国”国家
农机装备服务团专家、美国农业与生物工程学会会员、《智慧农业》
和《国外电子测量技术》等杂志编委。王先生先后就读于北京农业机
械化学院和北京农业工程大学,获颁工学学士和工学硕士学位,从事
智能农业装备教学和科学研究四十余年,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部级及企
业多个研究项目,曾荣获“全国十佳农机教师”称号。
报告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
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
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联交所《上市规则》
有关独立性任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
围内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
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
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实际出
姓名 应出席次数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王书茂 13 13 0 0 6(含类别) 6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共计主持并出席 4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
的要求履行职责,共审议 5 项议案,围绕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人选的任职资格以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提出了专业审核
意见,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组成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薪酬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 2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会同其他委员研究、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及业绩考核办法以及
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并对
增 资 国 机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增 加 2024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上 限 、
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的编制、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控制评价等
事项进行多次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会秘书、财务总监一同出席上交所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
极参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活动,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进行解答,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司及子公司调研
等形式进行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的 15 个工作日;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柴
油机公司、车桥公司现场调研以及湖南长沙“2024 中国国际农业机
械展览会”专题调研,现场听取公司建设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链“链长”
,
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农机装备“补短板”三大行动专题汇报,
加深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熟悉和了解,进一步直观、全面了解农机行业
国内外农机企业产品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
职责。
线上参加中上协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二期)以及公司组织
常年法律顾问开展的新修订《公司法》实务要点解读等多项培训,不
断提升个人理论水平及科学履职能力。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本人与其他董事具有同
等的知情权。2024 年,本人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对公司经
营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各项工作,了解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
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并对公司
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度关联交易上限、公司增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附属公司中
非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提供服务、2025-2027 年持续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本
人认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
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利用自身专业,结合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与会计准则,审核
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内控执行情况。报
告期内,公司所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完整、准确、客观反映了公
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有关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人对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刘斌
先生具备良好的财务知识和专业背景,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
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提名和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提名黎晓煜先生、苗雨先生、杨建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黄绮汶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赵庆亮先生为副
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上
市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发放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恪守忠实勤勉义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究,通过现场调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履职形式,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书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