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香港联交所《主
板上市规则》(下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第一拖拉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本公司已收到薛立品、王书茂、徐立友及黄绮汶四名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子女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等情况进行
核查后,确认上述四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监管要
求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