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
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