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战淑萍、张平华、王楚端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战淑萍、张平华、王楚端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