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益兵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7 17: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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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吴益兵,2024 年度任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吴益兵,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
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兼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
定程序。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议次数
  会议名称
            会议次数     席会议次数          席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
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各次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
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 6 次,充分运用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提出重点关注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在和公
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4 年度,本人对
历次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度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审查公司各季度内审报告,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
  此外,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就 2023 年度审计结论及关键审计事
项、2024 年历次定期报告重要关注点以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要点等
与外部审计团队及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证券部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重点关注
收入确认、资产减值、信息系统审计、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确保
公司审计工作合规、有序进行。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秘书询问日常交流中投资者的关注点,出席股东会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公司和参
会股东的互动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式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等工作时间到
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调研,现场工作时长达 15 天。通过现场工作,本人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团
队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作用。
会议信息,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的工作。同时,公
司积极组织本人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等举办的培训活动,系统整理和传递最新监管
政策要求,为本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披露,
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执业资质、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
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披露。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为被提名人具
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已及时披露。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24 年 12 月 20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利润分配,2024 年 9 月 11 日和 2024 年
票期权行权价格。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三个行权期已届满,2024 年 12 月 20 日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
司对相关事项及时进行了披露。
  (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人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
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职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并选举本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
立客观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
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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