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尔化学”)的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马毅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四川威比特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利尔化学、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等职务。曾任四川省经贸委技术创新处处长,四川龙蟒大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
理,成都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利时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本人已按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马毅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
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对年度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
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 2 次,依照《公司章程》、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勤
勉履行职责,组织就经营团队薪酬考核结果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同时,本人
作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各位委员一道积极研讨
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此外,本人按时参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
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审计和监督情况。
同时,会同其他独董一道,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
计重点工作及进展等情况进行现场及电话沟通,对年度审计意见表示认可,维护
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息,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及关注深交所互动易上
中小股东的提问等方式方法,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客观公正的对待投资者,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深入理解《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点,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
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调研、审阅资料、参加会
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
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
况等,并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开展远
期结售汇类业务、经营团队薪酬考核结果、利润分配、内部控制等进行了重点监
督和核查,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同时,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其
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与沟通,尤其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保持了定期的现场交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且重点关注了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市场竞争情况、面临的风险、有关
公司的舆情报道、监管精神与动态、重要项目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及时获悉公
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
议前,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
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经营团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
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
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
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就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这属于正
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
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 4 次定期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基本健全,适应了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
到有效控制,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
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更换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经营团队 2023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进行了认真审议,
《关于公司经营团队 2023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的拟定、审议、决策
认为:
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经营团队 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上述方案。
(十)关于 2023 年度分配预案
通过对公司 2023 年度分配预案的认真审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认
为:公司 2023 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需求及未来发展战
略的需要所制定的,是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
本人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进行认真审查,本人
认为:该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风险的能力,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
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有利于加
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外汇远期
结售汇类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
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防风险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强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发展情
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推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
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 2024 年度所给予的理解信
任及配合支持。
独立董事:马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