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1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 9:15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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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市涪城区园艺街 16 号久远创新产业园 1 号楼 7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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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或/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0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2)等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的巨潮
资讯网。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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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登记。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 58 号 5 幢(信函上
请注明“参加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电子邮件:tzfzb@lierchem.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刘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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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 58 号 5 幢
邮 编:621000 电 话:028-67575627
传 真:028-67575657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
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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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期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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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
应表决意见项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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