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1 证券简称:惠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1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根据中天
(中天运2025验字第 90002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536 万元变更为 14,048 万
元,公司股份总额由 10,536 万股变更为 14,048 万股。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股票简称
“惠通科技”,股票代码“301601”,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草案)》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公司于 年 月 日经 第三条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经深圳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审核
所”)审核并于 年 月 日经中 并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证监会”)同意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意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 于 年 通股 3,512 万股, 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
月 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48 万
(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为人民币元)。 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为人民币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 均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4,048 万股,
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和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指定 、 、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网站和报刊为刊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息的媒体。
体。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议案》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
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
记情况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